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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21年第一次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12-18作者: 来源: 已浏览:

一、复试分数线及复试人数

考生类型

外国语

业务课一

复试人数

拟录取人数

普通招考

60

60

7

5

、复试方式

现场面试。

、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复试安排

地点

2020年12月14日——15日

电话通知复试考生


2020年12月21日9:00-11:00

资格审查

爱生楼405室

2020年12月21日14:00-17:00

综合面试

(思想政治、专业外语水平、专业综合能力)

爱生楼401室

2020年12月22日

告知学生复试结果


四、复试相关要求

(一)复试条件、复试纪律要求

1、复试条件:

经研究生院和学院资格审查通过后的学生方可参加复试。学院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提交本科、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硕士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本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硕士学位认证报告。

应届生需提供本科学位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硕士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同等学力人员需提交本科学位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士学位认证报告。

持国外学位证书报考者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交本科及硕士期间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提示:

①本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硕士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请登录学信网 (https://www.chsi.com.cn/)打印,2002 年以前毕业需做学历认证。

② 硕士学位认证报告 、学士学位认证报告请登录学位网 (http://www.cdgdc.edu.cn/)打印,2008 年以前获得学位需做学位认证。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军人需另附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4)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加盖公章有效);

(5)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应届生除外);

(6)复试政审表(见附件)。

2、复试纪律要求

(1)考核全程录音录像,如实记录各项考核内容,妥善保存考核记录(含录音录像)等资料。

(2)每生考核不得少于20分钟。

(3)考核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考核过程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相关保密规定。学院要将考核的结果告知考生,并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

(三)复试流程

12月21日13:40现场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四)复试内容及要求

综合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专业外语水平、专业综合能力进行考核,各占100分。思想政治考核:全面考核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外语水平考核:全面考核学生的专业外语水平以及听说能力。专业综合能力考核:全面考核学生专业基础、科研潜质和科研能力等。

五、录取工作

(一)录取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2*60%+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复试成绩=外语水平测试*0.2+综合素质面试*0.8

(二)录取原则

(1)政审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加试科目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复试中认定为违规违纪的不予录取。

(2)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和招生指标情况,按照总成绩在相应专业(领域)的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六、舆情及投诉预案

事件

处置程序

备注

投诉没有按照分数从高到低顺序依次录取

考生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学院教学办受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全面负责复核工作→学院教学办组织成绩复核工作→专人回复考生复核结果。

如学生在公开网站上进行投诉,核查结果将同步公布在学院网站。

投诉学生材料作假

考生提出书面申诉→学院教学办受理→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处理→教学办形成书面报告→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认教学办意见→书面回复考生。

如学生在公开网站上进行投诉,核查结果于三个工作日内同步公布在学院网站。

投诉学生条件不符

考生提出书面申诉→学院教学办受理→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处理→教学办形成书面报告→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认教学办意见→书面回复考生。

如学生在公开网站上进行投诉,核查结果于三个工作日内同步公布在学院网站。

投诉考核程序

考生提出书面申诉→学院教学办受理→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处理→教学办形成书面报告→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认教学办意见→书面回复考生。

如学生在公开网站上进行投诉,核查结果于三个工作日内同步公布在学院网站。

七、信息公开

(一)拟录取名单(含考核成绩)、报名材料和考核记录等相关材料,经学院招生工作组组长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保存。学院须及时告知每个学生拟录取结果,并做好相应的工作。

(二)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八、监督与复议

监督及投诉电话:029-88495027;邮箱:scs@nwpu.edu.cn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127号伟德BETVlCTOR1946爱生楼405。

考核全程录音录像,如实记录各项考核内容,妥善保存考核记录(含录音录像)等资料;成立院督导组,负责对选拔工作进行监督,监督检查须覆盖考核录取全流程、各环节,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